• 服务
  • 顾问
  • 资讯
400-047-0007

关于开展2025年度南宁市产学研协同创新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4-22 10:54

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根据《南宁市产学研协同创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南科规〔2023〕6号),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南宁市产学研协同创新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南宁市产学研协同创新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和产学研合作意识,为产学研合作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企业已建立与自身发展相适应的技术创新体系和运行机制。

(二)企业已与1家以上高校院所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在产业中发挥着龙头引领作用。

(三)企业与高校院所采取联合或委托方式开展技术攻关,近3年内采取横向或纵向合作实施产学研项目8项以上,并有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成功案例。

(四)企业与高校院所至少建有1个以企业为主体的市级以上创新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联合研发中心)。

(五)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同开展人才培养,在企业设立人才联合培养基地或实践教学基地。

(六)农业类企业近3年每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其他行业类企业近3年每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3%以上或研发投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

(七)企业未发生科研失信行为,且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无财政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八)南宁市近2年新引进落地的新能源、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金属和化工新材料、铝精深加工、高端装备制造、林产品加工、食品加工等重点生产型企业与高校院所建立产学研战略合作,在满足第(一)、(二)、(五)、(七)款的基础上,企业上一年产值达到 2亿元以上,研发投入达到500万元以上。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企业填报《南宁市产学研协同创新企业申报书》(详见附件2),并报送以下材料:

1.近3年来开展产学研合作工作情况总结、产学研合作案例。

2.企业与高校院所构签定的合作协议书。

3.近3年承担和完成的产学研合作科技项目,以及列入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证明材料。

4.被认定为市级以上创新平台的证明材料。

5.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同开展人才培养的证明材料。

(二)申报企业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前,需先将全套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待初步审核通过后,再于2025年5月9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通过邮政EMS寄送至南宁市科技局,并同步将加盖企业公章的完整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所有材料装订成册,须有目录和页码,各部分佐证材料用隔页区分,装订成册后须加盖企业骑缝章。

三、其他要求

(一)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有违公平公正等行为的企业,取消其申报和认定资格,失信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记入诚信档案。

(二)市科技局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按材料审核、网络公示等程序对申报的南宁市产学研协同创新企业进行评审。

联系人:许小叶 0771-5533816

地  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政府大楼10楼11016室

邮  箱:nn5533816@163.com


附件:1.关于印发《南宁市产学研协同创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南科规〔2023〕6号)

2.南宁市产学研协同创新企业申报书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4月18日


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