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规定: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均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个人摆地摊售卖以下这些商品或服务,无需办证办照:
1 农副产品
比如蔬菜、花卉、水果、茶叶等。
2 日常生活用品
比如指甲剪、枕套、床单、雨伞、毛巾、袜子等。
3 便民劳务活动
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比如理发、修鞋、配钥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