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外资公司名称的规定要求
1.列入世界500强的外商投资,允许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外文字母或不冠行业。
2.注册资本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允许企业名称不冠行业或使用“实业”、“企业”等字样。
3.外商投资占注册资本85%以上的,允许企业名称将行政区划置于字号之后、行业之前或行业之后、组织形式之前。
4.经外经贸部批准的投资性公司,允许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投资”字样。
5.经营范围为“国际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的,允许企业名称中冠“国际”字样,作为行业修饰语。
二、外资公司注册名称规定
区域+字号+行业+外商投资有限公司 如深圳市***外商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区域+字号+行业+外资有限公司如:广州***外资贸易发展公司"